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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5年06月26日 00:00 点击数:

http://rsc.xmu.edu.cn/s/137/t/722/85/ed/info165357.htm

各有关单位:
   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(以下简称“CSC”)与我校合作开展“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”, 2015年我校可申报名额为35人。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    一、申报和派出时间
    根据CSC通知,2015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报和派出资格有效期均提前。请各单位提醒拟申报人选抓紧联系国外单位,做好相应准备,如获入选应按期派出。(注意:因CSC网上有关时间节点的信息尚未更新,请以本通知时间为准)。
    校内申报截止时间:2015年7月17日
    网上报名时间:2015年9月1日至2015年9月6日
    派出资格有效期:录取后至2016年3月20日
    二、申报条件
    (一)在职专任教师,派出时具备我校规定使用学术假资格。详见《厦门大学学术假制度实施办法(2015年修订)》。
    (二)符合《2015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办法》《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》规定的选拔条件。

    注意要点:
    1.年龄:至2015年9月10日,年龄不超过45周岁(申请作博士后的,不超过40周岁);
    2.邀请信:须已获得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函;
    3.外语:外语水平达到《国家公派留学访问学者类别外语合格条件》规定的合格标准;
    4.课题:申请人需主持校级或参加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(须提交有关立项文件,或由科研部门出具盖章确认的证明材料),且外方邀请信注明的在外研修专业方向与承担项目(课题)研究工作相一致,申请人出国研修计划应与在研项目(课题)紧密结合。
    三、申报程序
    (一)校内遴选
    7月17日之前,各学院、研究院结合学科、队伍建设需要,择优推荐申请人,将以下第1-5项材料电子版统一打包发送至rs@xmu.edu.cn,第6项材料纸质版报送人事处师资科(颂恩楼1324室),不受理个人自行上报。有关扫描版请提供PDF格式,勿提交图片格式。相关表格详见附件下载。
    1.《2015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候选人一览表》(EXCEL版;负责人签字盖章PDF扫描版)
    申请人填写,学院、研究院审核汇总,如推荐1位以上人选,应进行排序。
    2.《2015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研修计划表》(WORD版;申请人、负责人签字盖章PDF扫描版)
    申请人填写研修计划并签字,学院、研究院审核并填写单位推荐意见。
    3.《依托科研项目或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》(EXCEL版;负责人签字盖章PDF扫描版)
    申请人填写,学院、研究院审核汇总。
    4.《外语水平证明》(PDF扫描版)
    申请人提供,学院、研究院审核。
    5.《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/函》(PDF扫描版)
    申请人提供,学院、研究院审核。正式邀请信/函一般应由外方教授/邀请单位签发,并使用邀请单位专用信纸打印,并明确如下内容:①基本信息:姓名、国内推选单位等;②留学身份:访问学者/博士后研究;③留学期限:明确起止时间;④留学专业、课题或研究方向;⑤是否符合接受方外语水平要求;⑥资金资助情况;⑦外方负责人签字(含电子签名)与联系方式。
因CSC要求在申请人网上申报时提供外方合作者简历(需由其本人提供并签字,主要包括国外合作者的教育、学术背景;目前从事科研项目及近五年内科研、论文发表情况;在国外著名学术机构任职情况等,原则上不超过一页),建议申请人在联系邀请信时一并获取,此项材料暂不用在校内遴选阶段提供。
    6.《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专家评审意见表》(纸质)
    学院、研究院组织3名以上专家对申请人的专业基础、科研能力、发展潜力、外语水平及国外留学单位等进行评审,评审专家可在同一张表上联合签字,亦可单独填写评审意见表并签字。学号先不填写,申请人所在单位盖章。
    (二)网上申报
    1.9月1日-9月6日,经学校研究确定推荐的申请人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,根据网上报名须知进行网上申报,并按申请材料说明上传有关电子附件材料(可提前准备,特别是在研材料和科研清单)。如提供的材料中有英语以外语种书写的,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。其中,职称证书可为聘书或合同(如已获学校同意续聘,尚未取得新聘书或合同续签书的,可联系人事处办公室出具在职证明,详见:证明开具系统)。
    2.9月10日之前,由学院、研究院审核申请人网报系统生成的申请表(个人签字、学院盖骑缝章)PDF扫描版和网报电子附件材料PDF版,将上述材料统一打包发送至rs@xmu.edu.cn
    四、申报派出要求
    1.已入选其他研修项目或已有挂职、援教、孔子学院院长、汉语教师等任务,时间与本项目冲突的人员,不可申请本项目;已申请其他项目,未公布结果之前,不可同时申请本项目。经所在单位推荐上报人选,除不可抗力因素之外,不得放弃申报。本项目结果未公布之前,不可同时申请其他外派项目。如入选本项目,应在资格有效期内按期派出,除不可抗力因素之外,不得放弃。
    2.根据CSC规定:凡未按期派出者,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。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,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;经CSC批准放弃者,2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。CSC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、变更留学单位、变更留学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请。入选者应按计划及时派出,出国前应按照CSC和学校的要求,办理相关出国手续。


    未尽事宜请查阅以下网页:
    2015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专栏
   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出国留学人员须知
    人事处国内外研修专栏

 

    联系人:叶丹  联系电话:2182253

 

    附件:1.2015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候选人一览表
          2.2015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研修计划表
          3.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
          4.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专家评审意见表

附件.rar


人  事 处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5年6月1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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