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位老师:大家好
为规范政府集中采购行为,从2016年1月起,我校对于目录内的货物实施政府集中采购,由各学院上报采购计划表,资产处统一汇总后上报中央国家政府采购中心,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自行采购。
请各位老师下载附件,以项目或经费卡(预算暂未批复的按照临时预算)填报后,与1.22日前邮件发给我,届时学院打印盖章交于资产处物资管理科,
今后学校将严格执行“无计划不采购”制度,未提交计划的申购单不予以采购。年中可对计划进行适当追加。
附件1: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
附件2:厦门大学2016年度货物采购计划表
资产与后勤事务管理处
2016年1月14日
附件1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.doc
附件2厦门大学采购计划表.xls